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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责任人,对消防工作负责任;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是消防责任人,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。
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单位消防责任人。合伙企业中对外代表合伙企业、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或者全体合伙人是单位消防责任人。
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消防责任制,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职责,确定各级、各岗位的消防责任人。
第14年